宜宾市三江学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工作部署和翠屏区教育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改善卫生环境,按照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发挥我校积极作用,把我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校园卫生环境得到根本治理,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育人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师生文明素养得到较大提高,示范引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健康教育,强化师生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使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三、工作重点
1.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抓好健康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照国家课时计划,开齐上足,把健康教育课列入学校总课程表中。
2.开展学生健康知识达标检测。学校要做到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教材、有教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知晓率测试和评价。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要求,坚持标准,对教学楼、厕所、校园等进行卫生隐患、死角排查、消毒和整治,确保整个校园洁净、卫生。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坚持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设立学校兼职保健教师。
4.坚持开展控烟工作。按照“无吸烟单位”标准开展控烟活动,做到有禁烟制度,有禁烟标识,校园内禁止吸烟。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加强对学校内及周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整治,重点抓好教室、办公室、厕所、绿化地带、学校值班室、功能用房等重点部位的保洁工作,抓好校园净化、绿化、亮化、文化“四化工程”,坚持“一日三扫”清洁卫生定期扫除和保洁制度,开展“卫生先进班级”评选、表彰,发放卫生流动红旗。
6.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实践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法制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环境日、植树节、劳动节等时机,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义务植树、帮助孤寡老人等活动;开展“文明礼仪星”和“环境保护星”评比活动;开展“给长辈的建议”家信比赛活动,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亲友和社会公众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标,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7.开展除“四害”工作。按照除“四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灭鼠、灭蚊、灭蝇和灭蟑螂工作,做到时时有人检查,处处有人打扫,确保无卫生死角、无蟑螂、无蚊蝇、无鼠迹,建立工作台账,收集资料,做到防治资料齐全。
8.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学校落实人员,做好分工,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专人负责“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学校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工作要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动员、营造氛围,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
(1)2015年4月至12月。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摸底排查,明确差距,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2)2015年4月至6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开展集中整治。
(3)2015年7月至10月。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对照标准,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整治复查,确保整治工作符合要求。
3.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
(1)2015年11月至12月。收集、清理、整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查漏补缺,配合迎接省检,确保过关。
(2)2016年1月至12月。根据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继续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着力长效机制建设,随时接受暗访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职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负责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报送。学校设立“创卫”工作信息、简报专人报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卫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自始至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班团(队)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卫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让全体师生了解创卫的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学校按照要求,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工作推进情况至区教育局。
3.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工作。要把创卫工作同创建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卫生学校、校风示范学校及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控、食品饮水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有机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持续发展。
4.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问责。学校全体师生,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务实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具体任务不明确、创建措施不得力,问题整改不及时彻底,甚至失职、渎职,未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影响创卫工作推进,造成省检、国检不过关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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