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江学校
争创“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川教[2014]7号)要求,把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基本目标,按照翠屏区教育局《关于实施“121体艺教育推进行动”的意见》(区教发[201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阳光体育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以推进大课间体育活动为重点,扎实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
二、 主要措施
1.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发展规划。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为目标,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年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师资配备、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予以落实。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课程课时计划指导意见。必须根据国家对体育课课程设置规定,开齐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任何教师不得挪用挤占体育和体育活动时间,必须上足课时,教导处将学校开展学生一小时体育活动内容列入学校和班级课表,常规要求按照教学“六认真”执行。
3.加强体育教师的管理与培训。学校要按照岗位和编制,配齐配足体育教师,按相关规定落实体育教师的工作和福利待遇。同时,学校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指导校本研修和教育科研,积极选派体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
4.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活动时间。根据我校实际,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作如下安排。(1)跑步锻炼:早上利用晨读时间,用10分钟组织学生跑步锻炼,由晨读教师负责。(2)大课间活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包括眼保健操、集体舞、校园舞、兔子舞、少年拳等,也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具体情况,安排其他体育活动内容。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负责。(3)眼保健操活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后,用10分钟时间作眼保健操和课间活动,由体育教师和任课教师负责。(4)课外活动:每天课外活动安排30分钟学生室外活动,内容可以是小型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等,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
5. 组织体育庆祝活动和运动会。每学年至少要举办2次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学校每期开展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具体由体育教师负责。同时,积极举办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和体育艺术兴趣活动、社团活动。坚持每天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并将“两操”开展和落实纳入班主任和班级考核评比。
6.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标准》测试并按时上报测试数据,由体育教师负责。
7.加强体育教研、科研工作。定期组织体育教研、科研和教学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科研和教改实验风气,以课题研究促进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
8.开展体育技能认定。学生运动技能检测或认定在六年级实行,先由学生自己申报,学校组织体育教师进行认定。具体要求严格按照翠屏区教育局《关于实施“121体艺教育推进行动”的意见》(区教发[2011]6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组织保障
1.强化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指挥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教导处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落实和督促体育教师上号每一节课,并严格按照“六认真”要求实施考核。
2.投入经费。一是按照标准化配置体艺教育设备设施,夯实体育教育的物质基础;二是保证经费到位,组建学校体育运动队,建设鼓号队、礼仪队,提升体艺教育品味;三是要保障体育工作运行经费,确保课程开设、活动组织、队伍培训、教育奖励等各项经费支出。
3.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实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实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的宣传工作,及时通过教育简报、信息专递等形式宣传我校创建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工作措施、主要经验和阶段成果。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和布置创建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兰轩(三江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邓永勤(三江学校副校长)
王 珏(三江学校副校长)
成 员:王小军(三江学校教导主任)
王 军(三江学校总务主任)
胡友祥(三江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陈 平(三江学校教导副主任)
习熳华(三江学校大队辅导员)
赵新生(三江学校体育教师)
程 刚(三江学校体育教师)
领导小组负责“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友祥担任,负责实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日常工作。
宜宾市三江学校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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