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和丰富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诗歌朗诵水平和语文素养,展示少年儿童活力,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了庆祝国庆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在国庆节到来之际开展以“爱国、爱校、爱家”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活动,为使活动有序高质地进行,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爱国、爱校、爱家”
二、活动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2:30
三、活动对象:3-5年级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1.以诗歌朗诵的形式表达少先队员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2.内容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及古今诗词均可,倡导结合实际的创作。
3.朗诵形式多样,可配表演,所需音乐自备。
4.服装要求统一、规范、整齐, 每班参赛人数不少于40人。
5.参赛班级表演时间为5分钟以内。
五、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1.程序:由班主任选好体裁、内容和形式,选定相关人员并组织排练;9月26日(星期四)把参赛情况(包括班级、诗歌题目、形式、人数、节目串词等)交至胡友祥处。学校将在9月29日(星期日)下午3:20组织彩排。9月30日正式比赛。比赛结束后,各班将朗诵的作品交至胡友祥存档。
2.会场布置:胡友祥
3.会场秩序:各班主任
4.主持:
5.摄像:陈平
6.评委:陈兰轩 邓永勤 王珏 王军 王义 胡友祥 古谊
7.统分:靳春香
8.颁奖:陈兰轩 邓永勤 王珏
9.催场:张笑宏 仇刚
10.宣传:习熳华
11.奖项设置:以年级为单位,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五年级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脱稿朗诵,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2.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或不足,评委将适当扣分。
3.全体师生必须集队整体入场,遵守会场纪律,不起哄,不喝倒彩,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不得擅自提前退场或中途走动。
附: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
形象与形式
(3分) |
语言与表达
(3分) |
思想内容
(3分) |
综合印象
(1分) |
具体方面 |
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
朗诵熟练,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
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召力和思想教育意义。 |
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基本功扎实、发挥出色、振奋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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