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安全工作会学习资料
关于落实中央“5.3”会议精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5月3日中央、省召开了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周永康等做了重要讲话,为切实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防止涉校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党性的角度,切实把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置于重中之重的地位,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校园安全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中层领导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组成,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要做到全员管理、全程监督、全面排查、全部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教育,注重实效。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举办安全教育周活动,对学生集中进行“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学龄特点,积极开展预防和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饮食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对各类事故的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校园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有保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各学校要经常性地与街道(乡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交警、城管、工商所等部门取得联系,要建立定期协查、定期通报、齐抓共管的安全机制,在近期开展的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中赢得主动。各学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长,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四、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上学期间必须封校封园,无关人员和任何车辆都一律不得入内,确需入内,必须由门卫值班人员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合法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学校制作教师工作卡,参加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活动、出入教育系统其他单位凭卡通行,防止外来人员借教育教研活动期间混入学校。
五、加强门卫值班和日查夜巡。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保安人员、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要上岗到位,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力量,聘请年富力强的人员担任门卫值班,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地聘请保安公司专业保安人员,门卫室配备保安器材。要组织专人巡查校园,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六、要注重加强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健全安保机构,增加保安力量,添置安保装置,完善覆盖校园各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学校、幼儿园大门口外加装高清探头,确保监控探头运行正常、发挥作用,实行24小时监控,扩大监控防范范围。
七、做好问题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关心学困生、易辍生、单亲学生,要建立关心转化包保责任人制度,帮助学生解除心理、生活中困难。要组织开展校园管制刀具自查收缴行动,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防止因学生早恋等发生学生打架事件,杜绝打群架事件的发生;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失意、失败等群体要高度关注,对可能危害校园和师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时掌控,要在第一时间内反馈给当地公安派出所,同时报告区教育局。
八、坚持学校校外活动报批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和程序。经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要做到活动预案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组织,落实各环节的责任和人员,确保活动安全。
九、加强校园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掌控学校存在的干群间、教师间、师生间、家校间的矛盾,要采取谈话沟通、召开会议、专题访谈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教师、家长的教育,处理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化解学校与个别教师的矛盾;通过家长座谈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构建和谐家校关系,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十、学校领导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校园内发生突发紧急重大事件,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确切消息后上报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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